特邀知名摄影师李乐为与山山山猫浅谈音乐摄影作品版权的维护

2022-08-01 21:55:15

本文已经授权转载自:黑果BlackWeed

作者:凌曦


“版权保护”早已是摇滚乐界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需要纠正的是很多媒体和从业人员在参与、报道相关事件的时候常常忽略了十分重要的一点:音乐界的版权保护远远不应只局限于音乐录音作品本身,对音乐现场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也应该被人们同等正视、甚至是加倍重视。我们现在已经不得不面对的状况是:音乐现场摄影作品被侵权使用的现象其实远比音乐作品被侵权使用的情况更加严重,而相比那些被侵权了的音乐人,独立摄影师往往站在更加被动和寡助的位置上。侵权者对发布在网上的摄影作品往往任意取用、裁剪,肆意侵权,这其中有营利使用、亦有不营利使用,有个人使用、法人使用也不乏坐拥千万乃至上亿用户的国内顶尖网络平台使用,侵权主体众多且侵权行径恶劣。


        继上周黑果BlackWeed特邀惘闻乐队吉他手谢玉岗与经纪人孙怡浅谈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之后,本周继续为大家邀请来了两位国摇乐界非常知名的独立音乐现场摄影师——山山山猫李乐为,请他们二位从自身经历、经验浅谈音乐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


侵权者心存侥幸   


        相信阅读这篇文章的绝大多数乐迷都耳闻过这两位摄影师的名字或是在live house和音乐节见到过他们本人;如果您是乐手,您的舞台表演或许还被这两位摄影师拍摄过——他们都有过长达数年的拍摄经历,合作过的中外乐队数以百计,摄影作品的质量在行业内外都受到了一致的肯定,即便介绍他们是国内当前最知名的两位摇滚现场摄影师我想也不失中肯。然而,在这个行业里,拍得越好也往往意味着被侵权找上门来的频率越高。


       这是摄影师李乐为不久之前的一条微信朋友圈动态,他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他本人拍摄的Guns N' Roses乐队全球巡演照片,而这些摄影作品随后被百度门户网站未经允许侵权使用并在使用前将其带有个人信息的水印裁剪处理。


        而类似这种堂而皇之的版权侵害,在两位摄影师的职业生涯当中竟然都多到了“不计其数”、“每个星期都会发生”的严重程度——

       凌曦:“在两位的摄影历程当中每年大概会发生多少起被侵权事件?”

       山山山猫:“大的侵权事件(知名度较高的纸媒、门户网站等)每年约一次,小的侵权(主要为照片‘不打招呼,拿来就用’等现象)不计其数。”

      李乐为:“微信刚开始出新媒体时,我觉得这是一次侵权大爆发时期。这两年我关注了一百多个新媒体,关注的目的不是看内容,而是看有没有盗用我拍的图片,确实基本每个星期都能看到一些盗用图的号。不过现在时间长了也没心思去理会了,如果哪天我点开一圈新媒体没有发现盗我图,我可能会伤心失落的哈哈。”


       凌曦:“在这些侵权使用当中营利使用居多还是不营利使用居多?”

      李乐为:“我能看到的盗图多是新媒体吧,营不营利我也不清楚。当然我关注的平台少,即便还有我也很少发现,很多还是朋友发现后告诉我的。


       而面对如此频繁的侵权,相信没有任何一位摄影师能够每天坐在手机、电脑、杂志堆前面浏览大量的相关图片来发现、搜集各路媒体对自己享有版权的摄影作品的可能侵权,而这种个人精力的局限性却给了诸多不良媒体以侥幸催动——“就算我侵权了摄影师也未必知道”,摄影侵权事件也由此呈现出了其高度的隐蔽性。

      

       面对这种情况,。使用山山山猫的一张摄影作品举例:

        这是山山山猫拍摄的蜜桃(前“甜蜜大逃亡”)乐队的演出照片,我们能够看到在图片的最上方以水印形式标注了这样一行小字:

Copyright©2017 Lynxphoto. All Right Reserved


         这行小字的意思是指这是山山山猫(Lynx)在2017(不代表有效期只有2017年,版权人可以每年连续声明,也可以声明为指定的时间段,比如2010——2017)年里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对该摄影作品保留一切权利。由此可知这层水印不单是在标明著作权人,也在警告所有未来使用者:这张照片未经版权人(山山山猫)的允许不得任意使用。


       但是在我日常观察中却注意到,如百度网站侵权使用李乐为拍摄的Guns N' Roses乐队摄影作品时那样将署名水印全部裁剪的现象并不少见。



       凌曦:“很多摄影师都曾戏言‘看来得把水印打脸上’,这是否意味着非核心位置的水印对于防侵权并无什么作用?”

       山山山猫:“我的水印非常小,就是一行英文,使用了50%的透明度且在左上角。这么做的意图是不影响照片整体效果,不会喧宾夺主,不会因个人水印过大、过亮或标示在显著位置破坏照片的美观。但是水印对于反侵权基本没用,该盗的还是盗,他不管你标的是什么,你标一个‘盗图狗死全家’他也照样盗。有稍微用点心的,随便找个修图APP,裁掉水印,也就正大光明的盗了。除非把乐手脸上打上水印让你看不清楚拍得是谁,那行,那样肯定没人盗。

       李乐为:“更多的是起到以标记形式来确认拍摄者(版权人)的作用。我每年拍摄大量演出,在过去的八年里平均每年一百多场演出,平均每年三四十万次快门的拍摄量,说实话很多图片我已不不记得是不是我本人拍摄的了,而水印有时成了识别自己拍摄的重要标志。 


      从山山山猫和李乐为两位摄影师对此的回应中可见,,即便图片没有水印他们也会想尽办法主动与摄影师取得联系和使用授权,而对于那些不尊重版权的人,他们面对署名+宣告基本版权的水印,处理方式就是全部裁剪。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这么说:,摄影师面对侵权必须要有其他更加有力的自我保护方式。


       在山山山猫的摄影经历当中,:


1
侵权主体:某杂志社

      “2014年,给某乐队在MAO拍摄的专场照片被某杂志直接从微博盗图然后刊登在乐队专访的文章里(照片非乐队主动提供),于是直接致电杂志社,对方表示是实习生干的(实习生又躺枪),还好态度不错,赔礼、赔款。”

2
侵权主体:腾讯音乐频道(也是山山山猫遭遇过的侵权主体中最有影响力的)

      “2015年,在现场给某艺人拍摄的照片,被腾讯音乐频道盗走、修改、用于制作频道主题图片。在微博挂了他们,因为是大牌门户网站所以影响力比较法,很多人转发谴责,对方一小时内道歉并撤下了侵权的照片。”

3
侵权主体:美科摄影器材厂商

      “2016年(这个和音乐现场摄影没关系),一家叫美科的摄影器材厂商,自称发布一枚超广角镜头,他们的官网镜头发布页面样片赫然是我2013年和朋友去青海日月山旅游时拍的照片。因为我总在网上看器材发布的新闻,所以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事,万万没想到这low逼厂商会这么恬不知耻。于是我微博挂了一下,几个摄影器材评测大号也转了。可能影响比较大,几分钟内他们立即撤下了侵权照片。这个厂商注册地在香港,没有微博、邮件不回、长途电话不接,我骂他们都联系不上。但这Low逼牌子立即被我拉黑,他们的产品今生我都不会再考虑,也会告知身边的朋友不要买。”

      在本次采访当中山山山猫坦言:个体太渺小,。我是个摄影爱好者,还不是摄影师。我遇到的事件相对于其他摄影师们的可能少多了、也小多了,而且还没上升到对撕甚至是打官司的地步。遇到的几件事儿都是我直接找上门,对方一心虚就道歉删除了。我有个朋友叫琥珀川,他懂法律,,有的时候我也向他请教。


反观李乐为老师的相同侵权遭遇:



侵权


凌曦:“在您遭遇过的所有侵权事件中最有影响力的侵权主体是哪一个?”

李乐为:“实体杂志,还有地党报纸。”

凌曦:“您印象最深的侵权是哪一次?”

       李乐为:“网络盗图是家常便饭了,实体纸媒杂志就比较烦人,去年五月有一本时尚杂志盗用了我拍的音乐节几张图做专题,其中配的一些小图还明显是从原图中剪裁局部来配合文字内容的,这就更过分了。

       凌曦:?”

       李乐为:“其实碰到网络、新媒体侵权,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他们总是推脱工作疏忽忘记署名了。而实体的杂志、。

       凌曦:,您会考虑向专业人士求助还是不了了之消极处理?”

       李乐为:“我也有咨询过相关专业律师和维过权同行摄影师,每个人被侵权的情况不同,,像我时常奔波各地拍演出基本也没条件去处理这些,也就不了了之了。

       凌曦:,?”

       李乐为:“这是为什么呢?我也想知道……”


       从两位摄影师的笔述当中我们不难看出:目前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摄影师的摄影版权是不常用、同时也不现实的,或许情况正如李乐为在开篇截图中所言:“索赔成功每篇能拿到100——150元,索赔成功率是30%,索赔周期3——6个月。”成本大、周期长、胜诉率低、,。


       摄影师在面临侵权的时候只有依靠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对侵权主体和侵权事实予以曝光、、最有效的办法,但是这个“有效”的力度并不敢恭维,基本都是在依靠侵权主体担忧摄影师的曝光行为会给自己的品牌带来不良影响才出于自身发展考虑而删除相关照片或者追加署名并予以简单的赔礼道歉。但是同类行为必然是侵权在先、,而对于摄影师找上门来之前已经发生了的侵权他们往往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摄影师拿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摄影师的侵权曝光对他们构不成任何威胁作用,他们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对此恶劣行径显然欠缺雷霆的制裁手段。


      凌曦:“在两位看来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李乐为:“首先是最基本的国民素质问题,就像现在的满大街都能看到被毁的共享自行车一样赤裸裸地暴露了整体素质。此外现在数码时代摄影门槛低了,任何人买个单反数码相机都可以称自己为摄影师,这也造就了摄影师行业的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很多时候很多对图片质量要求不高的媒体习惯或者没意识,图片拿来就用。特别是很多大媒体,多年以来就习惯了没有成本的拿来主义,他们甚至认为用你的片子是给你面子帮你摄影师宣传了。当然也是因为后很多初级的摄影师自愿免费往上贴。

法律意识淡薄、,显然欧美、日本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更加完善。”

      山山山猫:“这种事情好多摄影人都经历过,究其原因的根本有两个:一是法律意识特别淡薄(这是说好听的),二是,欠抡圆了抽大嘴巴。

       首先,多数人法盲+装孙子,本来不懂著作权就是挺脑残的事儿了,然后他们自己认为 ‘不就是一两张照片么,这有什么?’,要么就是‘乐队给我的,不是我自己找的’这种拿乐队当挡箭牌的;其次,当盗图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大有‘法不责众’的意思,也就是‘好多人都用了,我用一下怎么了’,这就是地痞流氓的嘴脸;再次,他们的世界里没有‘尊重’二字,要么是‘我用你照片是给你脸了,你还敢怎么着’,要么是‘谁他妈不会拍照啊,你们算什么东西?’。我承认如今摄影成本低了,买个相机随便拍拍后期无脑滤镜也能充数了,所以真正的摄影人不怎么被尊重;第四就是侥幸心理,好多影响力大的媒体的态度就是这样,偷偷用,被发现就火速删,删的速度比早泄都快。

       这些事儿出了以后,,两块多钱,涨了点姿势。但说实话《著作权法》仅供参考,能保护我们的太少了,要真出了点大事儿,全靠它是没用的。

       在采访最后山山山猫也坦言,如果他享有,对知识产权侵权者应该依靠部分国家的“鞭刑”来起到警示作用。


结  语


       其实我和山山山猫与李乐为两位摄影师都不是借采访之机得以结识的,而都是黑果BlackWeed此前在报道其他采访乐队的时候使用了两位的摄影作品、在文章公开发布之前我通过微博私信的方式主动征求与他们沟通,两位摄影师都是在当天就对私信予以了及时回复并允许我在必要署名的前提下免费使用,甚至还会关切地询问我是否需要无水印的原图,过程非常的简单、顺利。而且不单是他们二位,其他音乐现场摄影师也都是如此。


       由此可见,想要获得音乐现场摄影师的对其摄影作品的使用授权并没有那么困难,只要使用者带着友善态度对摄影版权加以基本尊重就能得到摄影师们的友善支持。但是为什么在摄影师已经如此放低姿态的时候大量侵权使用者还是连一条几十个字的私信都不愿意主动发送,相反在裁剪水印的时候他们倒是不惜力气,这种为人处世的方式不仅不尊重人,也同时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和隐患(需要裁剪水印、一旦被摄影师发现、、被动删除侵权图片、如若遇到锱铢必较的摄影师甚至会面临被起诉),远远没有堂堂正正地妥善沟通来得利人利己,我用“自私且愚蠢”来形同这些侵权媒体也毫不为过。


       这是山山山猫家里的书案一角,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这两本手册就放在我家里键盘边上,随手就能拿起来看看。有创作能力的人,法律赋予我们一些权利,可以不精通,但要懂。”


端正态度,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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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为,中国最优秀的舞台摄影师之一。国内外港澳诸多大型音乐节演唱会官方摄影师 ,拍摄的演出包括流行、摇滚、电子、古典、爵士、戏剧、舞蹈等。每年拍摄演出超过100场以上。是拍摄过欧美乐队音乐人最多的中国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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