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百科】德沃夏克室内乐作品的音乐风格分析

2022-06-26 01:56:16

一、德沃夏克室内乐创作概述

 

安东.利奥波德.德沃夏克(1841年9月8日-1904年5月1日),十九世纪捷克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其音乐创作领域十分广泛,包含交响乐、歌剧、钢琴、室内乐等多种体裁。而其中数量最多的,且贯穿于其创作生涯始终的,当属室内乐。具体来说,其室内乐的创作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国内的探索时期。1859年,德沃夏克从布拉格风琴学校毕业后,在布拉格剧院中担任中提琴手,并开始尝试室内乐的创作。1961年创作而成的弦乐五重奏,标志着其室内乐创作生涯的开端,并在当时获得了普遍的好评。此后,其先后创作出了《降B大调第二弦乐四重奏》、《D大调第三弦乐四重奏》、《a小调第六弦乐四重奏》以及《a小调第七弦乐四重奏》等佳作,这些作品经过知名乐队演奏之后,让德沃夏克在当时的欧洲乐坛声名鹊起。第二个阶段是欧洲的成长时期。1884年前后,德沃夏克开始在欧洲游历,先后在伦敦、莫斯科等多地长时间居住。这种游历生活大大开阔了他的眼界,也使他的室内乐创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该时期的作品主要有《E大调第八弦乐四重奏》、钢琴三重奏《e小调杜姆卡》、《D大调钢琴四重奏》等,这些作品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有着极高的艺术水准。第三个阶段是美国的成熟时期。1892年,德沃夏克远赴大洋彼岸的美国,出任纽约国家音乐学院院长。期间,他对美国的黑人音乐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并将其中的一些音乐元素应用到了创作中,包含《F大调第十二弦乐四重奏》、《G大调第十三弦乐四重奏》等,都有着鲜明的异域风格,为美国室内乐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可以看出,室内乐创作是德沃夏克一个重要的创作领域,并贯穿于其创作生涯的始终。

 

二、德沃夏克室内乐作品的音乐风格分析

 

(一)德奥音乐风格

 

德沃夏克的祖国捷克,自十世纪开始,就一直处于德国和奥地利的威慑之下,、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受到了德奥两国的强烈影响。德沃夏克生活的19世纪,捷克仍处于奥地利的统治中,所以其在音乐学习之初,就受到了两国音乐文化的强烈影响,加之海顿、莫扎特、瓦格纳、勃拉姆斯等人都是其十分推崇的音乐家,所以其室内乐作品自然就表现出了一种德奥风格。

 

如1862年创作的《A大调第一弦乐四重奏》,就是一部向海顿致敬的作品。乐曲为奏鸣曲式,结构规整,乐句匀称,严格遵循古典主义音乐创作的程式和法则,并对海顿常用的同音反复和稳定级进等手法进行了借鉴,使作品表现出了一种华丽的宫廷色彩。瓦格纳也是一位为德沃夏克所敬仰的音乐家,其在歌剧上的一系列创新,给了当时初出茅庐的德沃夏克以极大的震撼,并将瓦格纳的一些理念和手法应用到了室内乐创作中。如:《e小调第四号弦乐四重奏》,该曲子规模十分庞大,给人以强烈的动力感,并有着频繁的调性变化。特别是对瓦格纳半音化手法的借鉴,更是让作品呈现出了一种急切、奇异的音响效果。在乐章之间的过渡部分,德沃夏克并没有运用主调和弦音稳定的完满终止来结束,而是用琶音的形式开放性的收尾,可见其受瓦格纳影响至深。这些主动的尝试,同时也为他的个性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还有勃拉姆斯。德沃夏克通过音乐创作比赛结识了勃拉姆斯,并多次接受过勃拉姆斯的具体指导,这在其室内乐创作上是一个巨大的转折。勃拉姆斯被誉为是“浪漫的古典者”,古典和浪漫两种风格兼具,并能在两者之间获得完美的平衡。这让德沃夏克眼界大开。比如《A大调钢琴五重奏》,就是典型的勃拉姆斯风格。这部作品只有3个乐章,不再追求过于宏大的规模。第一乐章快板,旋律轻松明亮,给人清新的感觉。第二乐章行板,是非常抒情,旋律优美,也是给人带来温馨感受的一个乐章。第三乐章快板,情绪急促,意在获得一种古典程式中的浪漫情感,与勃拉姆斯所追求的均衡十分一致。可以看出,在历史、民族等原因的作用下,德沃夏克深受德奥音乐文化和音乐家的影响,从而使作品表现出了鲜明的德奥风格。

 

(二)民族音乐风格

 

一方面,,对于自己祖国捷克有着深切和真挚的热爱;另一方面,捷克的斯拉夫民族又是一个历史悠久,民间音乐文化丰厚的民族。所以在德沃夏克的室内乐作品中,曾对捷克的民族民间音乐进行了大量的运用和借鉴,既使作品表现出了鲜明的民族风格,也使他成为了继斯美塔那之后捷克民族乐坛的领军者。

 

如钢琴三重奏《e小调杜姆卡》,就是一部有着浓郁民族色彩的杰作。“杜姆卡”是一个斯拉夫民歌的称谓,这种民歌的基本特点是忧伤和欢乐并存,整体上较为忧郁,但是这种忧郁又总是被一些欢快的间奏打断或冲淡。杜姆卡这种在音乐情绪上的独特性,让德沃夏克大感兴趣,随之模仿这种形式,创作出了这首室内乐。整部作品分为六个乐章。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前第一和第二乐章。第一乐章中,先有大提琴和钢琴共同奏出引子部分,给人以热情洋溢之感,随后则是由小提琴奏出的一段十分欢快的旋律,并与钢琴一问一答,配合极为默契。第二乐章则与第一乐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整体的音乐情绪是暗淡和忧伤的,先由大提琴奏出主题,然后由钢琴演奏出了一段极为凄美的旋律,像是作者给听众的一种慰藉,温润动听。从这两个乐章就可以看出,其完全是室内乐版本的“杜姆卡”,既有对杜姆卡形式的运用,也有对民歌歌唱性特点的模仿,还有这极富感染力的听觉效果,可见德沃夏克对民族民间音乐的理解和感悟之深刻。不仅是这一部作品,在德沃夏克的其它室内乐和声乐、钢琴作品中,也经常会对民族民间音乐进行借鉴和运用,这已然成为了一种创作上的自觉,充分体现出了一个音乐家特有的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如果说斯美塔那是捷克民族音乐风格的开创者,那么德沃夏克则是将其发扬光大者。这种民族性的表达,也是其人其作受到全世界肯定的重要原因。   

 

(三)黑人音乐风格

 

1891年,德沃夏克应邀来到美国,担任纽约音乐学院的院长,随即对个性鲜明的黑人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让自己的助手搜集了大量黑人音乐素材并潜心研究,创造性地将其应用于室内乐中,不但大大扩展了传统室内乐的审美表现,更为美国室内乐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如《F大调第十二弦乐四重奏》,又被称为“美国弦乐四重奏”,有着鲜明的黑人音乐风格。作品第一乐章为行板,奏鸣曲式。引子部分以连续震音的形式开始,意在描绘出一幅海边繁忙的景象,为全曲的情感基调打下了基础。第一主题由中提琴奏出,旋律清晰流畅,多用切分和附点节奏,特别是附点加十六分音符的节奏,正是对黑人舞蹈的有机借鉴,展示出了美国这个年轻国家的朝气和活力。到了后半段,节奏逐渐加长,情绪也逐渐平静下来,用黑人灵歌中常用的五声调式,深刻表现出了美国黑人和自己背井离乡的孤独感。第二乐章是八六拍的d小调,第一小提琴声部所奏出的旋律,取材于黑人灵歌《深深的河》,以属音附点长音渐序下行稳定在主音,形成悠然滑落之感。在黑人音乐中,有很多以河流为主题的歌曲,特别是美国南北分界的约旦河,约旦河南部的黑人奴隶一直过着非人的生活,所以想要渡过约旦河,奔向幸福的北部,《深深的河》表现的正是这种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之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德沃夏克对底层劳动人民那种发自内心的关切。既有抒情性的美国黑人曲风,也有黑人特有的节奏元素。四个乐章之间相互呼应,内容丰富,达到了风格上的统一。通过对黑人音乐素材和手法的成功运用,使他的作品在美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再一次证明了其广博的音乐视野和非凡的创作才能。

 

综上所述,长期以来,一提到德沃夏克,多数人想到的都是他的《自新大陆交响曲》、歌剧《水仙女》等,殊不知室内乐才是其创作数量最多、质量最高的一个领域,贯穿于创作生涯的始终。而通过对这些作品的分析可以看出,作品的音乐风格是十分多元化的,集中展示出了德沃夏克超前、包容的音乐观念和高超、精湛的创作技法。所以在今天的室内乐欣赏、演奏和教学中,理应对德沃夏克的这些作品有足够的重视,并注重对其多元化音乐风格的体验,方能领略和表现出作品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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