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比赛演唱形式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等均可,表演形式为独唱、组合等。2、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活泼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青春特色。4、报名及初赛阶段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最终推荐3名选手进入复赛;5、(1)各二级学院将推荐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及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1月4日12时前以手机短信形式上报校学生会文艺部。并将参赛曲目伴奏(MP3形式)于11月4日12:30-13:30上报校学生会文艺部(地点:音乐楼618)(2)各二级学院通知选手于11月7日17:30到音乐楼610进行复赛,复赛选出20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6、(1)各位晋级的选手应按时参加承办方组织的彩排。本届大赛将最终评出“十佳歌手奖”、“优秀歌手奖”各十名、并从“十佳歌手”从中评选出冠亚季军各一名,对所有获奖者奖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