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丹,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副教授。
(接上期)
二、音乐会评论文的五重境界
1.传播音乐会信息
这是音乐会评论文最基本的境界。规范的音乐会评论文都有对音乐会情况的介绍,至少使人了解音乐会上演的时间、地点、曲目安排、演奏者( 团),进一步的还有对音乐会整体情况的概括,有效地向社会传播出音乐会演出的相关信息。归纳描述型的评论文,浅显易懂,快速及时,接受面广泛,对于活跃社会音乐生活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2.交流个人聆赏体验
对于音乐会的聆听、体验、欣赏、理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结合了音乐会现场氛围引导、听者多年的音乐素养、文化底蕴以及“彼时”多层面的心理因素,即使同一人,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境遇、不同的心情之下聆听同一乐曲,也会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对于音乐会的聆赏体验是无限的。很多音乐会评论文都建立在对音乐会音乐入情欣赏的基础之上,以富于激情的文学性语言,对个人的真实体验和理解进行描述阐释,既有对音乐作品情感表现的体悟,亦不乏对作品内涵深入细致的挖掘。此类的音乐会评论文虽然“评说”的成分并不大,但能够形成对于音乐会不同体验的多重沟通,不断丰富和补充音乐作品内涵解读,增强社会大众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度。聆悟阐释型评论文的情感性抒发、文学语汇的运用,以及作者体验真实直感的强调,使得此类评论文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受人欢迎。
3.评断作品价值
在分析解读式的评论文中,作者不仅有着对音乐作品的技术语言的剖析,对音乐情感体现的感悟,对作品内涵风格的把握,同时亦有对于作品存在价值的评判,能够增强读者对于音乐作品及作曲家创作个性的认识,进而上升到对于作曲家创作意图的探寻,音乐作品创作规律和价值得失的探讨,予作曲家来说,是促进音乐创作、提高作品质量的良好“催化剂”。
4.探讨创作真谛
音乐作品的创作“真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观念人群中有着迥然不同的理解和标准,历史的宏大性、民族性的凸显、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作曲家独特的个性化、突破传统的创新感……都可被看做是一部音乐作品的创作“真谛”,从作曲家角度来说,个人在音乐中表达出来的真切体验是最宝贵的,而对听众来说,也许赏心悦耳、鼓舞人心才是音乐最吸引人的特质。虽然“众口难调”,但音乐作品作为个人“名片”、文化“产品”和时代“摹本”,本就有着自身存在的方式和意义,与其接受度有一定距离,受到听众“追捧”的音乐作品不一定艺术价值很高,而在某时段内不被听众接受的作品也未必就是应该被淘汰的“劣等品”。卓越的作曲家应是引导艺术精神的时代先锋者,能够敏锐地感受到深隐于表象之下的时代脉搏与思想血液,他们创作的音乐作品源于真实又超越真实,富含哲学意义,即使一时不为人接受,也无损于作品的永恒价值。真正优秀的作品不会被埋没,音乐作品的艺术价值,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听众的成熟,需要历史的积淀,百转千回,历久弥坚。
20世纪最后十年,针对作曲家谭盾的新作,中国乐坛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争论,在纷纭众说中,批评贬斥的声音十分强烈。中央音乐学院唐建平教授在其评论文“听谭盾音乐会所想到的”(见唐建平《听谭盾音乐会所想到的》,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第51~53页)中,旗帜鲜明地“力挺”谭盾,认为“虽然不能说谭盾的创作尽善尽美,但是,在他创作中将传统文化同当代音乐思维观念相结合起来的创造精神,对于发展并延伸传统延续下来的音乐文化却是十分可贵的。”文章虽然从谭盾音乐会起论,先摆出谭盾音乐会现象,紧接着分析评价谭盾音乐作品的题材选择、体裁形式和新技法运用等方面,但全文步步紧扣阐述核心——作曲家创作真谛——的问题探讨,作者认为“作曲家的天性,就是创造。过去的音乐只能归属于过去,今天的作曲家要的是属于自己的和自己时代的创造……富于探索精神的作曲家们,永远是站在音乐发展的最前沿”,针对谭盾以新技法融合传统文化的做法,唐教授表达了赞同:“创新的概念不仅在于发掘,更重要的是创造性地运用。”文末,作者直抒观点“谭盾的创造精神,远远超越了他的作品本身的意义,并为走在他后面的人留下了值得借鉴的路。”文章在分析谭盾音乐会作品的同时,评价了谭盾新作的价值所在,并进一步表达了作者自己对于创作真谛的思考,即:创造性,是音乐创作的真谛。
音乐会评论文如能达到这个境界,将会对艺术音乐的创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5.提升音乐审美
音乐的社会功能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学术研究论题。在几千年前,古中国和古希腊对于这个问题就有着神奇的一致认识,音乐不仅是人类有效的沟通手段,,能够净化心灵、教育民众,并具有精神享受的高境界。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社会已完全把音乐看作是“娱乐性”的物品,“赏乐”的雅致行为被“玩乐”的表面行为所取代,音乐有着被低俗化和功利化的倾向。
但无疑地,音乐艺术作为“一种比所有智慧、所有哲学更至高无上的启示”(见贝多芬《贝多芬论音乐》,转引自[法]罗曼•罗兰《名人传——贝多芬传》,中国画报出版社,2011年,第63页),具有“使人类精神迸发出火花”(出处同前)的精神感染力,应远远超越“娱乐性”的大众功能。音乐是所有艺术中,以其材料的运动方式最能贴近情感的抒发流淌从而获得共鸣的形式,音乐直达人心,与文字艺术、色彩艺术、造型艺术及形体艺术带给我们的感动不同,它是我们感知世界方式和能力的完善,它所具有的审美功能,应是人类文化修为的重要组成。
优秀的音乐会评论文,在传达信息、沟通体验、解读内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依据来对音乐进行评价,使人了解该音乐的存在价值,从而逐渐形成个人欣赏音乐和评判音乐的一种能力,明白音乐的“美”及美之“所以然”,培育出这样有着音乐感知力的听众,提升整个社会的音乐审美能力,应是评论文者的理想吧!音乐会评论文所呈现出的不同形态,与撰写者的学养背景及视野角度有极大的关系,与不同层次听众的接受需求度也紧密联系。就撰写者来说,人人皆可写作音乐会评论文,报刊记者以新闻报道的角度写作,学院教授以学术分析的视角写作,演奏家从演奏评价的层面写作,自由撰稿人则有着更加广阔的眼界,多方面地品评音乐会……而就听众来说,亦有着多层次的不同需求,有对“短、平、快”式乐评的需求,只求尽快了解音乐会信息;有乐于分享对于音乐聆听欣赏体验的评论文阅读需求;也有追求对于音乐深度透彻理解的需求;更有希望看到一针见血价值评价的需求……我们的社会需要多角度、多层次、多境界的音乐会评论文,撰写者群体也应该是多样化的,争议撰写者应来自于“业界”还是“学界”“专业”还是“业余”,“理论”抑或“演奏”,并无意义,重要的是撰写的评论文是否能提供信息、提出问题、切中要害、一语破的。对于一场音乐会演出,如能出现不同领域发出的声音,则能反映出多方面的问题,对于听众来说,“菜色”丰富,各取所需,将能极大满足艺术精神审美的欲望。
全文完
本文为删节版,全文原载《音乐艺术》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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