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学理“还原”,清晰看到音乐人类学受益于人类学及相关社会人文学科的独特学术轨迹[36]76—100,其对认知研发区域性的“地方民俗音乐体系”举足轻重的方法学意义亦深刻彰显。其说明,音乐人类学学理,非“文化相对论”以一概全;音乐人类学的地方音乐研究,亦非只有“局内人才可研究本地音乐”之主位观念。因为“地方音乐体系”研究所需学理知识如上所述开放包容性极强。落实到“岭南民俗音乐”研究焦点如“主——客位”问题:岭南民俗音乐的研究,是以研究者“身份标识”为重、还是当以“学理方法”为重?如以“局内人才可研究岭南音乐”之身份标识为重,那中国所有音乐学院须停办。因为,中国的音乐学院绝大部分课程均以西乐为主。据此理,作为西乐的局外人,中国人有资格学习研究吗?反之,如果中国人有资格学习研究西乐,又如何不能学习研究岭南民俗音乐?此观念显然有学理问题。冷静析之:一是来自地方心理的双重标准(局外人可研究西乐而不可研究岭南音乐),二是由于学理概念之模糊。笔者读博期间,美国导师劳伦斯·韦慈朋(}etzleben)在阐发学科理论时强调:不做“异文化”②研究的学者非本专业成熟学者,研究他者“异文化”乃本学科天职,亦是对该领域学者严峻的学术考验——从地方语言、生活方式、音乐形式至文化传统的了解熟悉到深化研究的锤炼“非本地人不能做本地音乐研究”的单向主位观念,客观影响着各区域性地方音乐的研发拓展。君不见中国千年智慧早已明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从学科意义上亦是说,局外人可能会发现局内人司空见惯不以为意的某些经典价值,或能另辟蹊径去研发其被忽视的这些经典价值,因“旁观者清”。因此,学术当以仁厚之包容心方有海纳百川之气量,从学理上亦是说“局内—外”人应互助互融,努力形成“主——客位”呼应的跨文化学术气场,以“他 ~ 我”双视角阐释地方音乐知识体系之“互补型”开发,亦是“岭南民俗音乐体系”的研究,从地方性探讨到超越地方性而早日走向学科化、国际化弘扬之关键。谨以此理,笔者遂开始虚心学习“岭南民俗音乐”。
就局外人而言,实地考察,是学习地方音乐、获得研究话语权的学术起点[36] 4 —102,是以“他 ~ 我文化”双视角为方法底蕴的“异文化”研究行为。
1998年底来到岭南地区,笔者即申请了省教育厅“九·五”规划项目《客家音乐文化的考察与研究》。通过客家资深教授温萍的悉心传授,笔者和客家教授彭莉佳、客家地区文人胡希张先生③组成了考察小组,对梅县、大浦、兴宁进行深入考察。此后个人又对龙岗、深圳、布吉等地作了普查,把握了一批客家音乐、乐人及相关典籍。特别是由笔者主要采访、胡先生整理编撰的四位山歌大师采访日志以传记形式出版,为梅州山歌及乐人研究留下了珍贵资料④。此案说明,“他一我文化”双视角考察组合,是考察成功之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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